中国电子教育学会会费使用范围及管理办法
中电教 [2016] 5 号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的规定,中国电子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的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学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为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特规定学会会费使用范围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各分会会长是本分会会费管理的直接负责人,由会长或会长指定专人(须报学会秘书处备案)负责本分会会费的支出审批。
二、各分会会费的支出,由会费管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会费由学会统一管理,学会实行分账户管理,设立分会会费账簿。分会支出按学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每年12月学会与分会对账,通报账面余额。
四、会费使用范围如下:
1、业务支出: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会议活动费;
2、管理支出:聘用费、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接待费、租赁费、劳动保险费等。
五、购置办公设备,凡在1000以上(含1000元)的设备,必须上固定资产,建立登记卡,由专人管理。
六、中国电子教育学会会费使用范围及管理办法自2016年3月5日起执行。
2016年3月5日